宗族变迁概述
宗族是以血缘关系形成的自发的社会集团,以上敬祖宗,横联族谊为人们易于理解和接受的一种社会结构。它产生于封闭的自然经济基础上,并随历史的变迁而逐渐变化。宗族活动的内容,从政治、经济、社会、教育、文化、人物甚至军事,几乎无所不包。一个宗族就像是一个诸侯小国,算是国中之国,几乎可以独立在一个大国之中。不论朝代的兴衰更替,政府的治乱,一般只要中国没有很大而且延续持久的战争动乱,只要有宗族存在,宗族组织就能够顶半个政府的功能,社会照样能够稳定,人民照样能够生产生活。中国宗族可能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历经两千余年而能稳定延续难以崩溃的重要原因。
当然在暴风雨的国家政权冲击下,也能一时摧毁它的结构形式,但不能摧毁它的文化心态。只有随着这个社会经济起了变化,社会组织结构变了,引起人们思想变了,宗族才能自然变化。因此了解中国社会的人,不了解中国社会的宗族等于不知中国历史国情。更谈不上了解中国乡情、农情,这就是1949年后的中国打了五十年的祖宗崇拜文化,30年后,宗族活动又死灰复燃,特别近些年来修宗谱热又泛滥民间。但是政府并没有发动大的政治运动去禁止,随着近十几年市场经济的飞速发展,不但城市人的需求,已经对宗族大大淡化了,就是乡村里的人们,也有许多事情不靠宗族而赖于市场了,曾经复热了一阵的宗族活动后,现在冷却下来了。可是近些年有的社会学家还在大写文章生怕宗族的活动恢复会削弱共产党在乡村的领导,有的地区的党政领导也在动手动脚要喊禁止修谱,其实又禁而未止,倒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乡村人口的流动,宗族活动自然淡化了。这就是人们对宗族这个古老的问题还没有弄清所致。
第一节 宗族思潮今夕观
清代以前,常宁的宗族除了散见于清代族谱里的谱序和姓氏源流外,其它内容多已失考。自明洪武年间,顿遭战乱劫洗,常宁人口已经不及元代的十分之一,只剩下五千余人。如县志族谱所说:“扫境空虚矣”!江西来了大批移民,移民路上人流“如蚁赴之众”!纷纷圈地占有,“插标为记”,同时这里还屯兵两千多,占了当时五千多人口总数的一半,后来相继落籍。历三百余年,到清乾隆嘉庆年间,人口发展到30万有零。许多姓氏自明洪武间由夫妻两人迁来,历经500余年,已经发展红丁到1000多人,发财、进学、做官的日益兴隆,于是人多族众,宗族活动也就发展起来,因此各族纷纷修谱,藉以寻根、敬祖、联宗、睦族。清乾隆42(1777)年,皇帝诏天下氏族各修族谱。各族或往江西寻根,或走四川认裔。宗族活动在有清一代,鼎盛一时。
民国伊始,共和制建,宗族受到一定冲击。但宗族组织,宗族观念,仍根深蒂固。民国14(1925)年《唐氏六修族谱序》,还甚赞“一家一族,尤为天然之社会,固有之团体。”但也发出哀叹:“所虑者,平等自由之说日伸,子弟误会,伦理荡然,团体(宗族)因之涣散。家无团体,虽衣冠文物再盛,亦非民族之福。”民国过了20年(1931),所修《董氏族谱序》,还刊录着《大清圣谕十六条》、《文昌帝君百字铭》,作为族里教条。到民国32(1943)年,《三修邓氏族谱》的家规家戒仍照抄袭 “族人不得越四民(仕、农、工、商)之外为僧道、胥吏、优戏、推理(理发)、屠宰。”不但不准族众当和尚、做道士,连衙门差役、唱戏、理发、杀猪,都视为贱业,有污染祖宗而遭禁止。特别对于妇女的压迫,仍椽旧制,犹据“从一而终”。即使贫困难以生活而改嫁,留下的儿子,富贵之后,因母亲贫困再接回来,也只准养老,死后还是不准上正祖山,也不准将神主入祠堂敬奉。到民国19(1930)年,读过新学堂的尹龙葵还在大骂新妇女学说:“当今而自由之风靡,所谓妇学,咸提倡恋爱化、离婚化、甚至于自杀化。遂至家庭组织恒无固定,家庭生活,日趋危险。家既不齐,国固不治,天下之乱,实基于此。”可见封建宗族意识并不是随着改朝换代就能一下子消灭得了的。
不过在新老文化、新老思想的不断碰撞下,一些大学生、留学生回来,一方面看到西学用处之大,感到宗族的积弊不少,但又深怀宗族之感情,恐遭泯灭。民国32(1943)年《殷氏五修族谱.序》谈到:“近日世界文化进步,斯二者(君主世袭与封建专制)已不能应付国家之生存,宗族组织久在停滞动荡之中,已成为宗教上之空仪式,各宗族陷于纷乱扰攘之局。守旧者每以今不若古,对于宗法社会,时动骸骨(死尸)眷恋之感;趋新者又訾古不适今,对于宗族组织,时有根本推翻之想。余以为今日之社会,宗法固不可以恢复,而宗族实不可以抹煞。”因此提出改革办法:“而其重要原则,首要合乎民主精神,次则积极注重经济建设。故宗族之首要规定,即在全民族公共之事,应如何发动(族众)而始不为少数人所操纵,应如何监督,而始不为败类所侵蚀。”民国13(1924)年《萧氏宗谱》序言,已能从宗族观念之利弊与西方社会两相比较:
“西欧民族个人进取之观念厚,而宗族之观念薄;中华民族个人进取之观念薄,而宗族之观念厚。惟其个人进取之观念厚,故能别家园,远涉重洋以建殊功扬伟烈于数万里之外。惟其个人进取之观念薄,故其闭关守旧,只图安逸,而其智识能力,绝无向外发展之可言。”
他分析:“宗族之得,难得家族圆满之融和,宗族之失,迹近依赖。”他们已经呼喊出宗族观念对个性精神之桎梏而导致人格之萎缩和社会之停滞。但是他们又眷恋宗族融和团结的好处而舍不得完全扬弃。他们既反对家族主义,恨豪强恶霸之流,假家族之名行武断乡里鱼肉弱族之实。但认为因此而欲摧毁打破家族,何异因噎而废食。他们认为“中国之弱,中国无团结,若宗族者,团结之一也。苟善因其势而导之,利而用之,由一族而一团结,由千百族而千百团结,团结力量愈多,抵抗力量愈强。”这也算宗族观念的改良派吧!
民国36(1947)年《常宁崔氏五修族谱》的主编崔农山已别具慧眼,他在该谱前言里提出有辨证法的思想说:
“近半个世纪以来,人民闭关思想一与欧美文化相接触,烈风迅雷,何止一瞬千里,故急进者,恒矫枉过正,对我国固有之伦理建设,社会基础,施以怀疑疾恶态度,毁之犹感不力,弃之犹恐不速,凡言宗族者,忠厚廉耻者,皆视为封建意识,思想落后,讳莫如深,然前人成法,有可弃者,亦有可存者;有随时代变迁而殁与扬弃者,亦有万古不变永为人类之指南与桥梁者,吾人当具备冷静理智与目光,予以适当之选择。”
他呼吁“处今日任何氏族,皆以团结组织为生存斗争之先决条件,吾国数千年来寓氏族团结于家族团结之中,此为东方民族之特征,即我中华民族之伟大精神。此种良好之伦理意识,吾人当虚心接受之。”崔农山者,何人也?原来他就是中国共产党在白区长期坚持工工作的老红军干部。
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之初,以急风暴雨之势,摧枯拉朽之力,彻底摧毁了宗族的组织形式,剥夺了宗族统治者的权力,没收了宗族赖以维持的族产,禁止宗族的活动。宗族活动,算是销声匿迹。特别在“文革”中,所有残余的有形宗族遗迹,统统被打入“四旧”而进行横扫,算是“彻底消灭”了。但是无形的宗族意识却并没有完全消失,尤其是在乡村,30多年的农业集体化,以合作经济的形式,行自给经济的内容,商品经济发展长期停滞,故此,潜伏在人们头脑深处的宗族观念,仍难彻底转变。因此,近年来宗族幽灵,仍然在乡村大地上徘徊,一些大村大姓的新“族长”势力有所抬头,有藉善事而恢复族谊者,如石盘萧族与龙门萧族,近几年过从较密:或趁春节玩灯,或遇荒借粮,或修桥募捐,或灾祸互济等各种活动,都包含宗族观念的性质。如湖边周家,春节玩灯至县城,上路数千众,打着"周"字旗,亮起“周”字灯,以联谊活动为表以弘扬宗族观念。宗族纠纷也时有所起。寻根修谱之风亦有所兴。如近年四川王姓,云南白姓,嘉禾、蓝山的詹姓,曾跋涉前来常宁寻根认祖。这说明了宗族观念之根深蒂固。但是随着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观念也随着转变。乡村老人的权力下落,中青年自主意识增强,人口流动加速,一呼百诺的族长已经难以形成。打了几十年的祖宗崇拜文化,并没有打死,只不过隐形下来。可是才推行了十多年的市场经济,宗族活动已经逐渐退出它的活动阵地。原因就是在封闭的农业社会中,人们的需求,只有依靠宗族才能解决,而市场经济时代,人们的需求,许多就靠市场帮助解决了。
由此明白了个道理,不仅宗族,甚至政府,如果长期不能解决人们的需求,它的作用,也会打折扣的。这就叫与时俱进。
第二节 宗族的组织结构
在敬宗睦族的名义下,以同姓为大宗,以一地之始祖为小宗,通过繁衍又分支为房派。也有合数小宗为一宗的,如曲潭李姓为常宁一大族,昆弟七人,先后于明永乐间自江西泰和、丰城、抚州徙来,分落县东、南、北三乡,六百年来,几度分合,合而又分。联族方式,以合修族谱为准。联谱的为亲,不联谱的为疏。其实联谱与否既以血缘为主,也渗有很大的权势与利害因素,如南洋与珠砂塘两张姓,原属一族,前者读书人多、官多,后者财大,互不服气而分两派,虽属同宗,而修谱则各自为之。据说常宁周姓未联谱者有18支半,但在城关建濂溪祠堂时,却又都参加了。县城东的刘氏宗祠,也是全县并未联宗的刘姓72支半共同兴建的。大宗强族,为了壮大其势力,有把小宗拉进来者,也有小宗小族怕人欺侮而攀附强宗以求庇护者。清代咸、同年间,唐氏出了一位巡抚大人,把七支姓唐的大小族,也就未加详考,由巡抚登高一呼,各支响应,都联成一宗了。也有感于小船系在大船边反而不自由甚至受大宗岐视而自动脱离者。由血缘关系组成的宗族,流之既远,有的血缘已经杂化、淡化,但宗族组织结构仍然存在,源远流长。
不论宗支的大小,各支派有族长,各房有房长,合全族又有总族长。这些族长房长并非经过选举产生, 也非自封,一般根据本人德行、威望、权势,被族人信服者有之,而畏服者更有之。族长们管起族来,不要政府发号施令,也不要政府加官赐爵,他们从管理族务中得到无形的特权和实惠,财恃权保,权以财生。这就是中国封建社会一大特色。民国32(1943)年,殷氏开始在全族倡导设立“族政会议”,委员由七至十人组成,由族人商议产生,也算是宗族在形式上跟上潮流之一变。也可以说这就是中国乡村的自治。
第三节 宗族的活动
民国时期,县长邓少云为《邓氏族谱》作序中说:“地方自治原动力有二:纵则为乡、保、甲,横则为氏族。生养、教卫、政令之推行,固有赖于乡、保、甲,而礼俗、教化、救恤、息讼,又每多乎族党,苟善用之,收效甚宏。”这一纵一横,互相结合,互想制约,道出了宗族在旧社会的功能。宗族活动的内容,几乎无所不包。以教化为基本点,以宗祠为阵地,以祭祖先、作育士子、修族谱、联族谊、兴福利、禁邪恶、饵盗贼、调纠纷到管水、管山、管公益事业、管婚丧喜庆、管文化娱乐,直到组建武装,捍卫族众等,内容相当于今日的半个政府的职能,特别是对人的教化(即今日的思想教育)在当时差不多都由宗族包办了。
1949后,宗族组织被彻底摧毁了。一切宗族活动自然也就停止了。1978年以后,宗族活动开始恢复,各族开始出现族长,活动了一阵。但是随着改革开放,市场经济的发展,人们的思想也随着开放了。农村老人的权力下落,中青年自主意识增强,一呼百诺的族长已经难以形成,宗族已经逐渐退出它的活动范围。当然有的村的党政组织一时瘫痪时,而某个大族又在村里占了多数遇到事情又需要人维持的时候,他们就自动推出有威信的人出来主持,也是有的。真的处在这种特殊情况,就算起点补助作用也未必有什么害处。
甲、教化
无论动荡乱世,保卫生命财产之需要,抑或世道昌平,维持人际关系之融和,宗族在历史上都起过重大教化作用,而维系家族的秩序,则有赖家规、家戒的制订和实施。礼禁未然之前,法施已然之后。若家规者,则二者兼而有之,既有劝善,又施惩戒,是社会一种道德文化建设。随着时代的推移,社会的变革,家规也在起着相适应的变化,但是社会经济发展得快,它也就跟着加快变化。
宗族教化是宗族管理的中心,寓儒家的三纲五常伦理这个基本点于家规家诫之中。以扬名显亲、光宗耀祖为动力的“君为臣纲、父为子纲、夫为妻纲”的三纲之说,是最令后人诟病的。虽然时至今日,家庭中父对子的权威,夫对妻的权威,一般来说,其作用已经淡化多了。辛亥革命后,皇帝革掉了,按理君臣的关系也已经消灭了,可在当时仍是教化的核心。今天的“尊官贵长”,也还带有“三纲”的遗风。至于“五常”(仁义礼智信)成了社会生活的道德准则。不过随着时代的不同,他们的含义也随着政府的需要各自赋予它的新义而有所不同。民国各族氏的家规、家诫教条,一般还多是沿着旧有的教条而稍赋新义。计有隆祭祀、孝父母、睦宗族、尊师长、守法度、完国课(国税)、正婚姻、勤耕读、尚节俭、戒淫赌、戒洋烟(鸦片)、戒匪盗、戒同姓婚娶、禁溺女弃婴,有的还戒结社、毁婚、出家等。
在所有上述家规家诫中,孝字是中心,所有家规中都写有“孝为百行之首”,人们认为天下至亲至恩莫若父母,不孝之人,对世界上什么人之爱,都是虚伪的,自私的。在诸教化内容中,不少还是有它积极意义的。如戒同姓婚娶,几乎所有族规里都有这一条。民国2(1913)年,欧氏家戒中说:“虽不合谱,均系同宗,亦不得藉未合谱而通婚。只有刘氏家诫里间有放宽,他们说:“汉高祖5年,封项伯等为刘侯,赐姓刘氏,则有姓刘而不刘矣。刘与刘联姻自昔已然。”
择阴地(坟地)过去较为普遍,但《孙氏族谱》里却立了一戒说:“阴地不如心地,天良一丧,地吉何为。即使可得富贵,而以祖宗之骸骨易之,又岂天理所能容乎?”
溺女一风自古不绝,禁也不息。稍不同者,过去溺女,一因女多难育,办不起嫁妆,嫁不出去,或因穷苦难支养不成人,禁溺女者便喊出:“虎毒不食儿,子女皆一般。”一因传统养儿防老,重男轻女观念。直至今日,由于不孝有三无后为大的影响,弃女婴现象还有人在。
“训为人子”一条,孙氏谱写道:“人之大患莫大于无业,所以十室九贫,士农工商,各有其业。不但可以兴家道,而且可以少邪心也。”鼓吹“家无读书子,官从何处来。”
还有一种奇戒,就是戒充衙役。认为“皂隶为下贱之流,品行不足齿,心术不堪问。”民国2(1913)年《邓氏七修族谱》规定:“身为贱役者不准入谱,班差、皂隶,虽家累万金,终为贱役。”进而提出“宁肯乞食勿充役,不会读书便作田。”可见自古以来,老百姓对差役仇恨之深。他们既是朝庭爪牙,但朝庭律例也禁止这类人的子孙参加科举考试。这种戒律到民国时实际已废,或者谱里虽然还有,也是名存实亡了。
这些家规家戒载之谱牒,布之宗祠,祭祖时则当众宣读,以图防范于未然,宣传形式多样,还选择俚言:通晓、易记、意美、德良等形式,以达到修身齐家治国平天下之目的。例如戒赌博诗句:
赌博登场莫自雄 寅时得胜卯时空
田庐荡尽妻儿卖 可怜到老哭秋风
戒酗酒诗句:
养性勿贪昏性水 成家宜戒破家汤
戒诉讼诗句:
闲气相争要转头 一经官府势难休
纵然百战操全胜 赢得猫儿失了牛
以上用以施教化的族规,也有国家律令可循。就是国家律令,也有采取上述俚语形式颁布的。清康熙11(1672)年6月颂布圣谕16条:
敦孝弟以重人伦 笃宗族以照雍穆
和乡党以息争讼 重农桑以足衣食
尚节俭以节财用 隆学校以端士习
黜异端以崇正学 讲法律以警顽愚
明礼让以厚风俗 务本业以定民志
训子弟以禁非为 息诬告以全善良
戒窝逃以免株连 完钱粮以省催科
联保甲以弭盗贼 解仇忿以全性命
民国时期国民政府内政部也利用这种俚语形式颁布人民12要:
一要崇尚道德 二要誓雪国耻
三要破除迷信 四要购用国货
五要勤修道路 六要多种树木
七要戒除烟酒嫖赌 八要厉行勤劳俭朴
九要锻炼健全身体 十要识字读书
十一要禁止女子缠足 十二要注重清洁卫生
民国初年大总统特下新令:
各族家乘宜添入向学、向勇、向实三条
族众如果违背了族规,便会受到家法的惩罚。俗叫“开祠堂门”。轻则调解、劝导、训斥,重则动用族刑。族刑有:打黄金条、跪香、顶水、站站栏,直至革除族籍。还有残忍野蛮手段,活活处死者。清末瑶塘出了个惯盗,合族痛恨,其叔父是位族长,竟横下一条心,亲自将孽侄捆在梯上,活活溺死在水塘里,全族称快。民国中期,站站栏和处死人事,实际已不存在。
开除族籍方法:一是族里张布广告,申明逐出某某族籍;一是在族谱里除名。孙氏谱里规定: “罪大恶极,案已成定者,不准入谱,示惩戒也。”但“不书名只书某人之子,存班行,略罪案,因为上有父母,下有子女,存忠厚也。”民国17(1928)年,《罗氏族谱》规定: “族中人如有忤逆不孝及为娼为盗者,则革除族外,不许入谱,恐沾家乘也。”
族谱中特别对妇女惩罚更苛,民国 22(1933)年《陈氏族谱》规定:“妇女从一而终义也,然忽夫死无子,出于贫困难禁再嫁者,谱里存姓氏,不书生殁。有子则书生。如继父再殁,其子接母返养,仍不书殁,不得入祠堂、上坟山。为夫所黜(离异)者,有子存氏,无子姓氏不存,示惩诫也。”仅仅再嫁个男人,子孙都要受压力,谱里除名,与族里罪大恶极者等同视之。
乙、义塾与助学
义塾,又叫义学。自宋朝范仲淹置义田千亩以赡宗族贫乏,养而兼教,后世各族仿而效之。土桥吴氏,清朝乾隆年间,出了一位县官,名叫吴西涯,捐田创建紫霞书院,但考虑族中贫富不一,贫者读不起书,便由族里公产出钱,延师课读。清光绪初,北门张氏有位张泽清,发了大财后,倡捐田194亩,年收租谷405担,他认为“子弟之成败,胥关父兄之作育,非设学田以培养士气而鼓励之,则人才不出。”又说:“俾合族士子,读书则有膏火,考试则给盘缠,发达则给贺仪,足证奖励焉。”公祠学田还订了条款:“书馆设在祠堂,每年请师设教, 学费40挂钱,春冬送礼800文, 外香纸烛炮酒席各1,200文,端阳、中秋、年节、生日四次,共送礼钱1,600文,毋得延误。乡间不在祠堂读书而在乡下读书者, 每名给钱1,000文,如果极贫无力上学的加倍发给,鼓励人才。到文理明顺,字画端正,再行立馆到祠堂来读。新考起的生员,文送贺仪16千文,武送8千文。只准首事送钱吃喜酒,入祠祭祖,首事选士绅与年老及读书人作陪,以4桌酒席为限,连喜炮零用钱共定额为4,000文,不可好胜,防止极贫无靠。应试县府正前列与压卷者,各给钱800文,极贫加倍。在家未成篇(指一篇八股文未做全)者不给。除了学田送的外,录竹公(张泽清个人的助学公)又照上面规定的一半发给。秀才补了廪,贺礼1,600文,考一等的再奖1,000文。考取恩贡生,送贺仪24千文,录竹公再送一半。选拔优贡生,送程仪60千文。如果一次难送齐,就把公田作价算给他也不得延误。送时宾辰公、拱辰公、录竹公都要支助不能缺,录竹公仍照半发给。
清末民初,科举罢,学校兴,各宗族为培植各自的势力,纷纷创办族学。宣统元年(1909)殷氏已在族祠创办“上达小学”,同时并立有学公。这算是全县第一所农村族立学校,经费由殷氏族间的积谷公、四明公、祭祀公、学公等公产中提谷数十担连同上达学公的田租为学校经常费用。“吕氏义田族立达德小学纪念”一文载:“先祖创建培元书斋,民国11年夏,当今政府厉行强迫教育,各族私有公产都应提充区立小学经费。但能自办者免之。合族乃创建私立吕氏达德小学。三柱公、祭学公逐年提谷30担为常款,吕潭积谷公提谷6石,弭盗公提谷2石,神主公提钱30串,为常年补助经费,并得私人乐捐。”凡是办了族学的家族,几乎把所有族里的各种公产都动员起来办学校了。这类学校校长、教席,在本族优先聘用。
从义塾到学校之发展,除县城两所小学是县办的,东南西北四乡的四处学校,是地方士绅和各族族长们联办的以外,其余都是宗族办起来的。至于本族学校进一步深造,各族还有许多鼓励支助办法:如东塘吴姓,族大公多,一人升学,多公支助,一入中学、大学,如稍节俭,除学杂费外,伙食都可维持。在民国一代,东塘吴氏的文化程度在全县享有盛誉。至于族小、公也少的家族,可以到大族所办的小学去读,奖助学金,只得望学兴叹了。族大而设助学金多的族,读书做官的也就多。族势也就越强
这种族立小学,到民国中期,政府令各乡设中心小学,各保设保国民学校,中心学校经费由政府开支,保国民小学还是族产或地方学公解决,政府稍为补助一点,也不过是意思意思而已。即使是政府拿的钱,还是各族和各地方的助学公产统收过去的。政府基本上没有钱花在小学上。直到解放后,才由政府统一包起来。当时读书人少,学校也不多,教育经费政府还勉强支付得出,到后来这一包越包越成了政府包袱,再也背不起来,结果儿童读小学,反而要自己承担,这就是当时始料不及的了。
丙、社会公益
宗族为了祀祖宗、矜(怜)幼弱、惜孤寡、周(济)窘乏、作育士子等等公众事业, 各族有祭田、义学、义田(救济贫困的田)、义仓(储粮备荒的仓)、义冢(公墓)的设置。大堡欧族设有“斗萁公”,第一条规定就是:“凡贫苦无依死者,开棺木资银二两,房内乏嗣无依之家,系公修奠。”
《老堂张谱》“公祠祭奠条款”录之如下:
一、60岁以上与老弱残废贫极无成丁子孙者,男年给谷3石,女2石。
二、男女丁年在十岁以内无亲友关照者,每年给谷2石,满12岁则不发。
三、如年已成丁,食口浩繁,佃耕乏本,公族缘情,必须为人谨慎不坏,于公田内纳水租每百两纳谷8石。
四、如成丁无资本,公借盐本花边(银圆)4圆,息1分,年终本利收到,明年再借再发,以免游荡。
五、60岁以上与老弱残疾亡者,给棺木钱3,400文,抬夫、钱纸、掩埋等钱800文,孤寡夭残疾亡者,皆给钱1,200文。
六、男丁已配无力完婚者,首事先给聘礼钱4,000文,若有富户亲友亦宜关照。
七、养女年已及笄,两姓皆贫,首事秋间公赠4斤棉花给盖被帐衣,录竹公帮染水裁缝钱1,600文。
八、极贫溺女者给钱4,000文。
当然这也算是典型家族,但是其他各族,视产业多少,都有不同资助。
地方上的茶亭、渡口、小桥、小路、族间纠纷,也都由族间办理。城北王家湾渡口,由当地王姓设立。王谱记载:“义渡以石砌岸,岸上屹然一亭,司渡者有庐以居,有田以食,人称便利。”又有贺谱记载:“河洲五里许之凉水洞,建立茶亭,耗国币400余元,另腴田3亩,施给茶水,永便行人。又凉水洞亭者,路通祁、衡康衢要地,游宾络绎,往往冬寒夏暑,夜雨霜晨,到此极为局促,尤以粤东盐贩为最难。凉水亭建,诸难解焉。”
至于禁山、管水,则全是由家族包起来。从订管理公约到检查处理事故,都由族长会议决定。
防饥:几乎各族都有积谷公,段氏对积谷管理发放方法是:“每年端午前后,合族入祠,公平商议,量谷多少,人之众寡,每人借谷三四斗,一至三分行息,仿青苗法。至秋收谷,仍催收仓,无失颗粒,若家可还而拖欠者,永不许再借。”饥可以救死,荒也难得闹起来,富人得以安宁,贫者得以苟全。
丁、宗族保卫
斗争,无论在自然界或人类,几乎无时无地不存在。所以世上贤人君子都在为和平而奔走奋斗。各宗族之间,经常发生利害关系的冲突,就是斗争形式之一。斗争一要有势,二要花钱。特别在法治未行,官府鞭长莫及之际,人们很容易求诸亲属团体,而宗族就成了自然的靠山。宗族斗争的起因,一般又以争山争水和做娘家人为突出。清光绪中叶,郭氏妯娌三娘、五娘,因奸被媳张氏发现。郭氏俩妇买了两杀手,活活扯死媳妇。张族与郭族评理、打起官司,状纸告进县正堂龙起涛,龙受贿包庇郭氏,张族发动全族绅士族老,告倒了龙知县。龙含羞愤之余,复遭二子之丧,在移交卸印前夕,张氏一位拔贡张伯厚,到县衙帖上一副对联曰:
连丧二子天有眼 再留三日地无皮
龙知县再经过这一气,回到家里就一命呜呼哀哉。这椿人命官司轰动全县,好事者编成花鼓戏演唱了几十年。又南阳张家与太铺周家,为争一块小山,斗争了几代人,大动刀枪。虽是岳婿姻亲,也不相让,照样打打杀杀。
除了族与族之间的斗争外,还有一种斗争,就是保卫外来侵略者的练勇自卫战争。如阳山萧氏村落,地处丛山峻岭之中,常为匪盗出没之地。官兵也鞭长莫及。阳山萧氏只得自练乡勇,自备武器,和匪斗争。笔者从《萧氏族谱》中查找,自明嘉靖间起,至民国8年,凡五百余载,大大小小的战争有记载者,就达12起。民国初,土匪峰起,从东江先入阳山,四出劫掠,县府置若罔闻。萧化道奋起倡设团防,匪不敢入村。后匪漫延常宁西南,人民多率家避地县城,且有避衡阳者。5月,匪突然袭杀萧化道之侄学恕,房屋毁烧,耕牛掳去,威吓化道办团防,官兵亦莫能治,民国8年夏,时匪盘据常、新、桂、宁数县,毒流数百里。萧学优与官兵联合清剿,官兵不敢前,萧学优被匪害,其叔萧化道以老病之身,再被地方推执团练。几经周折,配合官兵,才予平息
第四节 族谱
族谱乃一族之历史,族谱名称各异,有叫宗谱、家谱、族谱及家乘等。族谱、宗祠、义塾是族中三大举。谱中说:“祠以托先灵,塾以成后进,非联以谱牒,则无次第举止而观厥成。”
修谱之目的最早为“尊祖、敬宗、收族”,到民国时,也有不少改进。留学过日本的贺林荣说:“尊祖、敬宗、收族,是修谱之标,修谱之道曰:‘联情、互助、竞存。’”又留学日本的萧可人说:“用以宣教化而佐法律,使人伦之道家喻户晓,咸知秩序之不可乱,礼法之不可逾,此谱之所由作也。”读过新学的萧云耕说:“谱牒者,形式也。团结者,精神也。家乘之修,所以培本清源与国史而并重。”民国 32(1943)年受过高等教育的殷太白说:“谱之界说,乃述一氏族活动之体相,求其因果,以供余族之资鉴者即谓之谱。”到民国36(1947)年老红军干部崔农山主撰《崔氏族谱》时,从修谱目的方法提出改革的新观点,照录一段如下:
“谱者,家族史也。纪一族经济、文化之消长,人口增减变迁情况,明乎此,始可以言谱。古往续谱者,处于帝王独尊之封建社会,言论思想被钳制,一切记书,趋向宗法,缺乏突破成例,别开生面之作。今者,政治倾向民主,思想日趋自由,编谱者应具有现代之目光,使国家如何现代化,使谱如何成为有内容,有时代性之谱,以补史之不及。非然,若仅囿于纪世系、考源流、录生殁范围,似属狭隘,对于人类生存竞争之术殊少帮助。”
这里道出了修谱的新目的:要总结一族生存竞争之术,特别是早在40年代末期,崔就已经在族谱里提出了“现代化”这个新词了,更难能可贵。
族谱内容:清乾隆间常宁十才子之一的王万澍列了九个必书:“一,科名、封爵、忠义、孝行、节烈必书,表贤也。二,兴办公益必书,录功也。三,耆寿必书,敬年长也。四,生殁葬配必书,纪实也。四,迁徙户口必书,收众也。五,服制表里必书,明伦也。六,承祧必书,继绝也。七,坟墓必书,追远也。八,世系祭田必书,守先以待后也。此皆谱法之大要也”民国32(1943)年《殷氏族谱》内容,已经新增“人口篇” ,人口生殖问题,有历年男丁生殖增减实有统计表,人口增加概率近似值比较表,是研究人口学的很好史料。还增加“经济篇”、“文化篇”,有全族经济生产分配、生产工具、生产产品数量、生产能力、土地分配状况、生产产品数量、价值、分配状况表。这是自有族谱以来的创举。全族文化状况也有统计并分析。《崔氏族谱》即从全族经济建设为着眼点,对全族公私财产以及个人职业之分配,均予调查统计。
族谱和国史之不同者,族谱“书美不书恶”,善者褒之,详其始末,其不善者略之,以存忠厚之道,但是这样一来,也不免失真。
从族谱的内容里给我们留下一笔丰富的文化遗产:包括姓氏源流、人口增长与流徙、政治、经济、社会、教育、人物、战争、名胜古迹、艺文、民俗等等几乎无所不包。
修谱联谱,便于追根溯源,寻找流向。如《萧氏族谱》,寻根江西泰和,得南宋嘉定15(1219)年,著名爱国英雄文天祥作《河源萧氏旧谱序》归,又得宋名理学大师朱熹题《萧氏族谱》序诗。诗曰:
萧氏洪都第一家 宦源浑浑浩无涯
静观谱牒心难醒 坐对晨窗到日斜
大堡欧氏于清嘉庆创修族谱时,修了400余年18世的事,历时9年,四下重庆,三上庐州,两返叙府,其成都、潼川、嘉定、叙府等各府州县,更难仆数。旅况九载,靡不询查,各户派于蜀者甚多,当时的交通不便,三位采编老人,在外9年,奔走难于上青天的四川,其艰辛坚毅精神可想而知。
修谱的经费,主要是各支各房大小公产和人丁摊派、私人捐助,还有收人物传赞、寿序、墓志铭等文章时,也依文字长短酌收费用。崔氏于民国36(1947)年修一届族谱时说:“自明初至民国36年,时跨500年,世系22代,书凡12卷,1,200页,字9万余,费时4月又20天,动支谷320石,由各房支公产摊派、公私乐捐,未派人丁费,印51册。”还有一笔收支帐单:“收入除谱公捐谷40石外,其它11个公产捐谷217石,私人捐助谷60担,支出印刷、纸张、文具、谱箱等费149石,工资、旅差、伙食费123石,超荐费20石,酒席费20石,杂支10石。”
民国21(1932)年修的欧氏谱, 就是按丁摊派的钱:“男丁每名摊派钱240文,女丁160文,两房各摊派钱50千文。
清朝乾、嘉时期,是常宁修谱高潮,有李、殷、周、朱、张、刘、吴、梁、郭、彭等20多族先行创修,修得最迟的要数孙氏,《孙氏族谱》到民国6年才创修,不过在道光9年,也就有了草谱。民国时期,除白氏外,其他各族重修了。以民国十几年间重修的最多。自清朝起至民国38年止,修谱届数最多的要数下筢张氏,已经修了8届。重修最晚的是民国38(1949)年9月完成的《郭氏族谱》。笔者所见族谱版本,基本都是民国版本,只发现《白氏族谱》的道光、同治、光绪三种原版,而且收藏于一家,可惜都已残破不全,至于明代族谱,是否还存有, 笔者尚未发现。唯《夏氏七修族谱》中刊载有明万历9(1581)年谱序赞4篇,里面说:“吾族谱牒,始自宋、元,续为纂修。”还有一篇《明洪武十年总记》记载常宁南宋时夏氏已有族谱,元、明皆有续修。可见南宋时,常宁已有族谱了
现存族谱收藏最好的要数大堡乡一位中农家庭的《欧氏宗谱》,在“文革”大破“四旧”时,这一家人把谱藏在特置的屋顶瓦背夹层里,中间还夹有烟叶,以防虫蛀,每年6月6日,定要偷偷地晒谱,至今完好如新。其它族谱大多尘满页散、鼠咬虫蛀,收买不卖,保管又不慎,再隔时日,行将灭绝矣。但是,近十余年,人们从阶级斗争这根弦上松驰下来,火药味淡化,开始从人情味上追求,民间掀起寻根热,于是修谱潮起。虽然政府屡禁,但是热情难止,执行者眼见禁止修谱并无法律可依,也就开一只眼闭一只眼算了。常宁许多族都修起族谱来。不管怎样,总算保存了大批民间史料。
当前修谱有以下几个特征:
1、政府不准修,群众自发修,党政领导干部明不出面,暗地支持修。
2、倡修族谱的热忱,大概乡村热于城市,老年热于中青年,农民热于干部。但是真正能够认识修谱的还是很少很少,多年的一系列政治运动,人们对传统道德早已成了陌生人,更谈不上对它好坏的鉴别能力,参与修谱的,大多是认为不能把祖宗忘了,这就是中华大地没有宗教文化的传统,而独重视宗族文化的传统基础。也是中华民族之所以有凝聚力的传统所致;其次是别人修了跟着盲从,对修不修谱并无关宏旨。特别当改革开放的今天,不少人衡量参与社会事务的标准,很少用道德的是非而是同自身的利害关系,于是对于修谱问题也就没有兴趣了。因此对修谱持反对或者不感兴趣的人,并非就是觉悟很高的人。于是修谱的“收族、联族谊”这个目的,也就大大打了折扣。如清华大学欧教授就不肯参加修谱,也有人说他是因为父亲被镇压怕和封建宗族沾边。瑶塘萧姓有个工人,认为吃了国家粮,有事靠政府,其实把两位年迈双亲,丢到乡村不管,含恨而死。有个团级干部,认为他一生的成长是搭帮毛主席、共产党,也不想参加,但是当一旦想到还有老母在乡里,死了也要族人关照,还是参加了。因此对于修谱的参与与否,对与不对,都要具体分析。
3、到底时代不同了,有的新修族谱,对老族谱的陈规也改了很多。旧族谱重男轻女,对于女人只书姓不书名,对闺女和出嫁女不登齿录的方法改变了,以示男女平等,对于无子招婿和抚异姓子,旧谱都是收入“另册”,现在基本列入正册了。并且开始走出宗族仅凭血缘关系为唯一标准的观点,转而走向把修谱当作同族的部分人的历史纪念册,例如常宁萧氏11支派联谱,蓝江萧氏一支,因无人主持,没有参加。但是这支派在台湾美国的萧同兹一家,却与整个常宁萧姓11支联合修谱,他一家专门编写了一个分册,他儿子萧孟能说:“我年已78岁,一生在老家没有几年,儿孙们更不知道老家大门向南向北,我现在如果再不参与修谱,以后我的一家人连根在何处都不知道了。”这就有些近于纪念册了。
4、修谱人的文化素质普遍偏低,读过书的老人已经不多,在不多的人中又不懂白话文体,特别是新标点符号。而中青年中又不懂文言文体,对老谱原有文章断不清句,更不要说懂得意义了,于是错误百出,有的把句断错、标点标错,有的干脆不打标点。有的不敢触及政治,写人物传记只像个履历表,根本看不出人的面貌,也算这个时代的铬印吧!更有甚者,有一个张姓修谱负责人说:“ 我们修谱就是我们‘ 黑脚巴子’(指农民)来修,不要‘白脚巴子’(指知识分子)参与,设了谱局后,立即办了一批藤椅子,开局办食堂就餐,出去采访租小车,没有文化的人做文化事业,其后果可以想象了。
5、台湾同胞和海外侨胞对修谱特别热情,有的出资数万,在所不惜,有的为谱作序,有的回家祭祖,有的还在海外组成宗亲会,值得深思的,这种旧文化并没有妨碍他们实现现代化。
6、规模之大,印刷装帧之精,都是空前的。如隔离40多年的台海常宁人,多数参加到修谱中来了,他们从族谱里看到自己的祖先和活着的亲人了。许多原来未合谱的支派这次联合修起来了,如周氏修谱,不但把整个常宁的13支周姓联合了,而且联及湘南好几个县的周姓,人口达七万之众。周姓之谱是漆布面烫金包装,再加外套,里面则是几十幅彩照。
第五节 宗祠
宗祠:也叫祠堂,是保证宗族活动的重要阵地。主要用来供奉先人神主,祭祀的祭坛,同时也是各族长、房长的议事厅,处分族众的“公堂”,族里婚丧喜庆的“礼堂”和宴会厅。有的祠堂还建有戏台,是族众娱乐场所。
中国人之所以没有自己的宗教,就是最重供奉祖先,守孝道,敬祖宗,就是宗族信仰、道德的核心。常宁宗祠,明代已不可考。 据笔者所知, 鹅院滕氏宗祠, 建于清乾隆 39(1774)年,祠堂正厅设神堂,堂上置神主(用3-5寸宽8-9寸长木牌,并套上木盒,木牌上书上父母生殁时辰,)以供奉祀。民国31年,议定“新入神主一块,捐法币40元,新老神主已计200余”。土桥田螺形吴氏宗祠创建于清嘉庆4年,“上三楹,中两厢,下设大厅,前辟一总门。基址固而栋宇巍峨。至民国4年重修, 前殿中增设游亭(并前两厢而扩充之),”是一般宗祠规模。方便祭祀。规模大的宗祠,如城西唐氏宗祠,清咸丰7(1857)年,由唐训方任安徽巡抚时作家庙而建。可容千人,层楼耸峙,大堂中间有诰封楼,历代唐氏诰封(封爵的圣旨)在焉,列东西辕门,竖石狮,桅杆,更鼓楼, 望之若大官署然。 祠为唐氏在外做官的合捐银4千两,合族捐钱2千串而建。
祭祖:是族间最隆重的大事。土桥田螺形吴氏,民国21(1932)年《重修宗祠记》中记有祭祀盛况,摘录如下:
每岁举行祭祀,陈其宗器,设其常衣(按祭祀时穿的衣服),荐其时食。春设“祭祀公”祭,秋设“琦公”祭,始祖生辰亦祭,中元节五日皆有祭,仿唐代宗备幡节衣裳(纸衣)制以焚之。穆穆皇皇何盛哉。而族众尾之,奔走在庙,济济盈庭,赞币(祭礼)陈牲,敲钟击鼓,仿乎其若见也。忾(感叹)乎其若闻也。又孰敢不竭诚尽敬哉!祭毕,食神惠(祭后食物)而,设宴中庭,古礼燕毛(按年齿排列的祭后宴),此其意欤!此其地欤!且子弟之聪而俊者习礼其中,亲亲长长,孝悌之心,油然而生。子弟之愚而鲁者,礼以陶之,乐(音乐)以淑(陶冶)之,使之明伦敦化,进于雍和。宗祠所关,近之一家,远之一国,移孝作忠,基于此矣!
这一节,叙述了祭祀时间,祭祀盛况,祭后宴会,祭礼对人的陶冶,以及祭祖所达到的敬父母,和睦宗族,移孝及忠,写得栩栩如生。
解放后,宗祠里的祖宗神台、牌位、神主全部捣毁,有的仍作学校,有的用于人民公社社址,有的用作大队阶级斗争批斗会场,有的用作生产队里仓库,逢年过节,再也没人敢去祭祖跪拜了。1979年后,阶级斗争火淡,人情味兴起,宗祠又被一整而新,大红纸写的“本宗某氏历代先祖考妣之神位”又都正正当当贴上祠堂正中,有的族还用木雕贴金重新做起了神柜,大年初一,祠堂到处贴上大红对联,摆上香案,全体族众聚会祠堂,朝拜祖先,纸钱香烛鞭炮,又红又亮又响。接着族众互相拜年,祝贺,希望把祖宗“恭喜发财”“万事如意”的老话,转变为现实。这就是一种中华民族的民间民俗了。
第六节 族 产
一族活动之多,已如前述。有活动必需经费,因而各族各支派各房都有多种名目的公产即族产。土名叫“公堂”。产业以田土为主,现金次之。用以敬祖、助学、怜孤、恤贫、救荒、睦族、娱乐、禁山管水、惩办盗贼、直到练勇护族等等。各公分类名称如下:
一、敬祖有祭祀公、祠堂公、神主公、清明公、烧衣公、谱公。
二、救荒有积谷公
三、济人有恤公、义冢公、茶亭公、渡公、桥公等
四、助学有学公、义田、崇文公、文昌公
五、娱乐有狮子公、龙灯公、以及五花八门的春灯公
六、为治安服务的有弭盗公
七、不少族还有自己的寺庵,设于风景幽美处,除供佛僧外,并以培风水、培祖坟、士人读书、休养、聚友吟诗、修谱设局等等之用。
此外,还有一些宗族在县城设立公寓,俗叫“寄房”,专供本族人进城歇脚寄宿之用。
族公既有专有,又有通用者。特别是助学、办学,几乎所有族公都可调用。还有修族谱或者全族和他族打官司,也必动用。
大堡欧氏族产有大小公18个。计田产406.63亩。典明公最大,有田百余亩。因怕田多露富,摊派捐多,便变卖数十亩建祠堂、办小学,还余67亩。最小的公只有1.7亩,平均每公占田22.06亩。还有个积钱的义公,存款524千文,族中还有培龙书院,一座多宝林庵,有香火田30余亩,又狮子林庵,有养庵田20.2亩
比欧氏族产再大的还有不少,排起来欧氏族产在乎中上的样子,最大的公产如上所述的老堂张家的公产,就有田千多亩。这些公产的来源:(1)个人捐献:欧陈范于同治元年主修族谱竣工,将所得酬金捐创谱公。老堂张氏清光绪年间大富翁张泽清有田千余亩,租近两千石,全城铺房30余栋,逐年佃税500余千。个人再创立录竹公,捐祭田100亩,学田100亩,年租共405石,又带头倡建全族祭、学两田。泽清个人所捐,超过两田总数之半。他说:“愿为子孙万全计者,贫穷免乞丐耳。”清代曲潭有位知府李泽芳,给族里捐义田60亩。(2)按灶头或人丁摊捐或数人合捐,这种情况最为普遍。罗氏文昌公,咸丰五年立:“今因沙塘贫富不一,育读无资,而子弟之贤良者,难免星辰之叹。是以合众商议,每家凑谷二斗,共24人,凑谷4石8斗。株积寸累,自少而多,或置学田,或起义馆,延师课读。”(3)从族间的企业里提取,大堡欧氏光绪23(1897)年,建立一个“斗箕会”,属地夹江口开煤矿,生意兴隆,从卖煤中采用斗量箕戳办法,每硕抽钱2文,所抽之钱,子母积十年,本利合计43千文。
公产管理办法:由族人中推选公正善于经营者为首事,或称经理。一任3至5年,管得好的,也可连任。管公堂是宗族中一桩热门事情,有人争管公堂而发了财,当然民间也流传着捐创公堂和廉洁管公堂的好人好事。
老堂张氏管公产办法,具体而详细:“先完国课,北乡神山下乌此庙,均路隔不远,每石谷送至祠仓,过车交量,给钱32文准饭食,外无费用。给值年首事伙食费谷20石,公谷照公祠议,一律端阳前卖一半,食新谷前五日卖一半,先让长次子孙乏食者买,每石减钱2百文,富者不得藉此叨嫌照样,效小人见识。若家业将尽,早为地步,或因食口浩繁,人懦无能,或因人多疾病不顺,入不敷出,或因逞凶赌赙,浪用受累,种种兹害,在所难免。直待极贫吃公给谷,尤似乞丐一般,不若早寻生计。如读书不成者,首事由公款内借钱80千文,托刑名良师管束,买谷字据,由人代收,防走别人,终难栖身。若给钱贸易,又防时衰运蹇,终属贫极。有力耕田,亦当体恤照顾,不负首事作成之情,时运转来,造福无穷。若实无计可施,只男丁每年给谷6石,女丁给谷4石,外给棉花10斤,照公祠赈恤一体章程分发,小免乞丐之辱,大免充役之害。言念及此,不因极贫起见,怎得存祭学田20石(200亩)。倘录竹公子孙全贫,非人力何,乃天也!守之卖不成,虽公业尤有赈恤所望,胜私业也,万不可商拆出售。”
这些公产,到民国时期,政府有令:所有公产,都可用于办学,于是其它公产,竟向助学办学公转移,或者受到政府及地方名目繁多的捐派所挤,公产越来越少。常宁区、乡、保,各初级学校,绝大多数是各族公产办起来的。中华人民共和国成立后的族产,随着宗族组织的被消灭,所有族产完全分给贫农,一切社会分益事业便都由政府包下来了。
笔者认为宗族的社会功能,非常复杂,历史上曾经为维系当时社会秩序,起过稳定社会和和谐人际关系的作用。加强中华民族的凝聚力和向心力。中国宗族可能就是中国封建社会历经两千余年而能稳定延续难以崩溃的重要原因。但是它禁锢人们的思想,束缚人们的心智,也为害匪浅。当时的农业社会基础,应用当时的宗族调整社会的制度,自有它当时的价值。至于以后社会向前发展了,自然应当改革那种上层建筑。如果那种社会的生产力还没有大的变化,仍然停留在农业社会的状态,宗族的社会功能还有它的“余热”,同时社会还没有市场经济的实力去取代这种制度,如果硬是用行政命令一朝棒杀,未免失之偏颇。从发展观来看,宗族必然有它消灭的时日。那就是随着工业社会的形成,社会已不是族众聚居,而是众姓混居。像西方的“社区”在中国兴起之日,人民的需求,已经不再是依赖宗族,而是全社区的人们,就是宗族社会功能消亡之时。即使宗族消亡,原有宗族社会的某些优良传统还可以继承。日本既实现了现代化,又保存了优良文化传统,并不排斥,而是相得益彰。对中国来说也是值得探索的。
萧一湘 1990年定稿
1997年1月17日作者再通过近十几年出现的修谱热的社会现实再次稍有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