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909年,湖南设地方自治研究所,谭延闿任所长,“遴选品学较优、富于经验、素有乡望之士绅,申送考选”“培养湖南地方自治人才”,胡元倓、许峙衡等共2期400余士绅参加学习《奏定宪法纲要》《城镇乡地方自治章程》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