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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广按察使、副使、佥事名录

[日期:2014-09-17]   来源:湖南宁乡泉塘黄氏  作者:湖南宁乡泉塘黄氏   阅读:2989[字体: ]

         明嘉靖(1521)《湖广图经志》记载的按察司按察使名单(明洪武年起-明嘉靖止):

         按察司按察副使名单

       湖广按察使司佥事名单

           《大明太宗文皇帝实录》(卷之十三)记载:洪武35年(1402)冬十月,升刑科都给事中周鼎湖广按察使,礼科都给事中黄永寿、刑科右给事中吴让俱副使,刑科给事中商惠佥事。永寿公(字举信)时年34岁。

        经逐一核查嘉靖(1521)《湖广图经志·通志卷之一·司志·副使》名单全文,却无我举信公名号。按察使亦无周鼎名号、佥事亦无商惠名号。

        嘉靖《湖广图经志书》,是现存最早涉及今湖北、湖南两省范围的一部省志,在两省方志编纂史上占有非常重要的地位。其纂修经历筹划、定例、立局、刊刻、校补、重刊等复杂过程。其体例以《大明一统志》为准,以行政区划为纲,分设细目。其内容非常丰富,保存了两湖地区丰富的历史文献,其中户口、田赋、灾荒、教育等内容,犹为正史所不载,具有极高的史料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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