乐平县志(10卷,首1卷),清同治9年(1870),汪元祥总纂;梅毓翰主修。
黄常,至顺元年庚午(1330)王文灿(一作煜)榜,旧志误作大历元年。
元
黄 常,字仲纲,金山乡人,本石溪毛氏子,养于黄氏,以诗举乡荐,礼部奏名第七。时,礼部合蒙古,汉人试之,每右蒙古,故汉人前列者寡。常得儁人以为荣,登进士,任江州录事,由江西掾调湖南道元帅府都事、历政院管勾,改判梧州。朝论以常博雅伟望,假礼部侍郎,使安南。至承天门,迎官请下马,常曰:奉诏远来,当以体进,安得屈天子诏使乎。驰马入承天门。王长揖受诏。常曰:天朝以世子十年不入贡,未欲加兵者,以世子为礼义之国,乃下此诏,亦汉吴王不朝赐几杖之意,受诏不拜,得无愧乎。王亟拜称谢。使还,朝论高之。后,以讨八撒刺不花功(1262),迁江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卒。 旧志载:博雅。 使安南却金诗奉使安南,驻薛林漫劳国,主餽兼金不忧,薏苡能兴谤,自是夷齐不易心。 《遗事》录黄常奉使安南,安南王夜遣四妓至馆,常揽衣起坐,命妓持烛赋诗,遣之云:堠馆焚兰夜未中,透窗明月渐玲珑。偶寻石上三生梦,谁遣犀心一点通。楚女谩劳窥宋玉,韦娘未解恼司空。凭渠寄语江南客,不是当年五柳翁。
网络词条:黄常,元饶州乐平人,字仲纲。仁宗延祐五年(1318)进士,任江州录事。由江西掾调湖南道元帅府都事,历政院管勾,判梧州。时朝论以常博雅伟望,假礼部侍郎,使安南称旨,使还,朝论伟之。后以讨八撒剌不花功(1262),迁江西行中书省参知政事。
清光绪湖南《永定县乡土志》:洪武二年(1369),以常德卫指挥使署羊山卫事。卫在羊峰山中。杨璟征覃垕,曾屯军于此。编栅为城,简兵戍守,运餉苦险远。太祖召常(常德卫指挥使黄常)至南都问方略,常奏对明切,帝从其请,徙卫城於庸水之阳,初名大庸。
注:此乐平黄常(字仲纲)与乐安黄常(字养源),一为元延祐五年(1318)进士,一为至顺元年(1330)进士。《江西省志》中姓名为黄常者仅一人,乐安人,延祐五年进士。